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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刑变无罪?谁叫他做侦探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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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幸灾乐祸 (5 / 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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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本身就轻判的情况下再轻......
“缓刑!?”
资历较老的法官忽的开口回应。
“三年缓期?这有点不合适吧......”
张博也觉得有点不合适,不过他只是罗列了两条罪罢了。
“还有另外两条,故意伤害,以及最重要的一条.......”
张博眸光一闪。
“《刑法》第114/115条,危害公共安全罪!”
闻言,周围人忽的顿住,随即颔首。
危害公共安全罪要看两点,一是危害方式,二是危害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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